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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優惠政策

發布時間:2017年06月01日 16:25益達

根據《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全民創業的若幹政策》及《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若幹政策》文件,吉林省政府為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了多項優惠政策,具體政策内容如下:

一、對注冊資本在50萬元以下的公司制企業,允許注冊資本零首付,6個月内注冊資本到位20%,其餘部分2年内到位。

二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,2年内免收勞動人事代理費,可比照靈活就業困難人員享受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,免費享受創業項目、創業培訓、信息咨詢等聯動服務。

三、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确有資金困難的創業者,經貸款人同意,10萬元以下貸款可免擔保。

四、畢業2年以内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,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,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記類、管理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,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。

五、高校畢業生自謀職業或自主創業的,可比照靈活就業困難人員享受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;對參加創業培訓的,可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。

六、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年主營業務收入50萬元以下的小企業,3年内免收和暫停各類收費,并按照企業實繳地方稅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補貼,最高補貼額度為2萬元。

七、在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,自主創業、自謀職業自籌資金不足的,可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5萬元以内小額擔保貸款,對合夥經營或組織起來創業的,可适當擴大貸款規模,符合規定的微利項目,可享受貼息扶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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